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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    新華社西寧11月7日電(記者 馬勇)記者從青海省醫改辦獲悉,基本藥物制度實施至今,已累計為青海各族群眾減輕用藥負擔11.3億元。
      青海省現有農村衛生室4243個、鄉鎮衛生院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433個,2011年底全部實現了基本藥物全覆蓋,實行了零差率銷售。2012年,青海省二、三級醫療機構分別按90%和80%全面配備了基本藥物,併合理提高了使用率。今年,青海省又調整增補了200種基本藥物,使基本藥物品種總量達到710種。
      針對青海人口總量少,用藥規模小,藥物降幅不大的實際,2011年開始,青海將基本藥物、非基本藥物和一般醫用耗材全部納入省級統一招標採購,實行經濟技術標、商務標“雙信封”的方法進行招標採購,實現了量價掛鉤,統一配送。基本藥物中標價格因此平均下降了50%,非基本藥物中標價格平均下降了40%。
      青海省醫改辦專職副主任侯鵬寧介紹,配合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,青海省將村醫補助由過去的每年5000元提高到1萬元。同時,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依據村醫承擔業務按人均40%的比例撥付給村醫。在這些扶持措施作用下,青海省村醫年均收入達到1.5萬元以上,人口稠密地區村醫年均收入可達3萬元左右。
      與此同時,青海進一步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推行收支兩條線管理,推進人事分配改革新機制。通過公開考錄方式,為基層醫療機構補充具備全科醫生培訓的醫學本科人才800多名,並投入23億元改造了基層特別是農村牧區醫療機構硬件條件,基本結束了以藥養醫歷史,推動基層醫療機構回歸公益性。
      “通過上述措施,基本藥物制度在青海得到了有效推行,已經累計為青海各族群眾減輕用藥負擔11.3億元。”侯鵬寧說。  (原標題:青海: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為各族群眾減負11.3億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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